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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5篇

发布时间:2022-11-25 18:10:06 来源:网友投稿

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5篇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1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应对新冠在全世界蔓延流行的形势,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科学规范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确保能够在2021年底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5篇

篇一: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应对新冠在全世界蔓延流行的形势,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科学规范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确保能够在 2021 年底前有序、高效建立居民新冠免疫屏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新冠疫苗接种实施细则。

 一、疫苗准备、接种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疫苗准备。县指挥部对疫苗实行统一调拨。在 2021 年 6月 20 日前共计划完成 XX 万人的新冠疫苗接种。

 (二)接种对象。疫苗接种适用于 18-59 周岁人群。在完成前期适宜人群接种的基础上,根据新冠疫苗临床试验进展,及时调整免疫策略,为老年人(指 60 岁及以上人群,下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人群接种疫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后视情况扩大到其他人群,争取逐步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

 (三)接种时间。我县新冠疫苗接种时间按照总体安排,分三步四阶段具体实施:

 1. 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0 2020 年 年 2 12 月- -1 2021 年 年 3 3月)。对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县内返乡的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其他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

  2 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2. 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即日起- -1 2021 年 年 6 6 月底)。将对 18 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农村农业、文旅体、商务粮食、市场、人社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城乡居民、在我县就业的流动人员、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 2021 年 6 月 20日前完成接种。

 3. 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 年 7 月起,继续做好学校教职工和适宜年龄人群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经过专家评估,制定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

 4. 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 2 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返乡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适时开展 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

 二、疫苗接种实施准备

 (一)接种人员培训。县卫生健康委组织符合资质的人员开展接种人员培训重点培训新冠和新冠疫苗基本知识、预防接种组织实施、预防接种操作、疑似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严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接种信息报送、公众沟通与宣传等相关内容,确保接种人员切实掌握相关政策精神和疫苗接种技术要领。培训结束后发放接种培训合格证。

  3 (二)接种单位的确定。县卫生健康委指定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本次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现场接种人员均为培训合格人员。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并安排足够数量的有资质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县卫生健康委公布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

 本次全县人群进行新冠疫苗接种暂指定各乡镇(经开区)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依托二级医疗机构设立的共 XX 个接种单位,必要时设置临时接种点。

 (三)疫苗、注射器供应和储运。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由县疾控中心配送至各接种点。疫苗运输储存的全过程要保证冷链储运,新冠疫苗要求于 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新冠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三、疫苗接种的人员统计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统计本单位适宜接种人员数量(18-59 周岁),开展疫苗接种政策宣传,发放告知书,在充分告知基础上进行疫苗接种人员登记(已完成疫苗接种的应注明),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系方式、居住地和所属单位等,并将适宜接种人员数量和人员登记情况和联络员信息于 2021 年 3月 28 日下班前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指挥部统一安排疫苗接种点。

 (二)重点行业人员。分别由卫健、教育、民政、公安、商务粮食、市场监管、经信、住建、数据资源、交通、农村农业、文旅体、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统计各医疗机构、学校、福利养老机构、公安、商

  4 贸超市、快递物流、住宿餐饮、工业制造、建筑房地产、通信通讯、交通、农林渔牧、文旅体、金融保险等行业符合接种人员数量(18-59周岁),要主动对接各行业协会、组织等加强人员摸排,在充分告知疫苗接种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疫苗接种人员登记(已完成疫苗接种的应注明),以行业为单位将适宜接种人员数量和登记情况(每个单位需报送一名联络员)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下班前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统一安排疫苗接种点。

 (三)城乡居民。各乡镇、经开区按照以行政村、村民组为单位统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不区分户籍),按照县指挥部下达的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统计适宜接种人员数量和信息,并按照附件 3 同各疫苗接种联系点做好信息对接,相关乡镇、村联络员信息和常住人口数量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前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 四) ) 其他人群。对于以上三类之外的人群,如出境游紧急接种需求的人员,可直接联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疫苗接种预约。

 四、疫苗接种的人员组织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单位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和各疫苗接种点时间规定,由单位联络员或指派一名负责人带队,在遵守接种点接种规定的前提下有序做好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得超出接种点规定的接种时间,在本单位疫苗接种未结束前,单位联络员不得离开。

 (二)重点行业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派一名联络员做好本行业的人员组织工作,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接种办法,由行业机构联络员负责本机构的疫苗接种人员的组织,在本机构疫苗接种未结束前,机构联络员不得离开,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5 (三)城乡居民。各乡镇、经开区应指派一名乡镇干部驻点疫苗接种点,负责疫苗接种现场秩序的维护,当地公安部门要派员维持秩序。乡镇、经开区应按照登记自愿接种疫苗人员数量排定接种计划,按村组有序进行疫苗接种,在村(组)人员接种时,村(组)联络员必须在场,在本行政村疫苗接种未结束的情况下,本村(社区)联络员不得离开。

 。

 (四)其他人群。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和疫苗接种点规定,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疫苗接种。

 五、疫苗的现场接种 (一)预约接种。各乡镇、经开区和县直各单位要提前同各疫苗接种点做好信息对接,提前告知本次(本日)预约接种人员数量,以备各疫苗接种点做好充足物资储备和准备。各单位要按照商定时间由联络员组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遵守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进入疫苗接种点。

 (二)健康咨询。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各接种单位要设置 1-2 名医师负责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

 (三)知情告知。接种前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告知,确保受种者知情同意,受种者需签订知情同意书。接种单位应同步登记受种者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和居住地信息。

 (四)完成接种。接种单位完成接种后,应打印或填写预防接种凭证,交予受种者。

 (五)接种留观。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

  6 察 30 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现场工作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对于出现异常反应的,应及时转诊就医。

 六、疫苗的不良反应监测 各单位联络员要加强同各疫苗接种点和受种人员的信息联络,对于出现不良反应的要及时向各接种点报告,由各疫苗接种点派出人员进行专业处置。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疫苗接种工作是在当前新冠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新冠预防控制工作,是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受种对象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接种工作。县指挥部成立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县卫健 :负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拟定疫苗接种的具体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制订接种实施方案,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市新冠疫苗接种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安排本次新冠疫

  7 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的相关信息。

 县发改 :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管理、报告和公开,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等。

 县财政 :负责疫苗接种项目的经费保障,包括接种培训、督导、印制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工作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接种人群享受到免费接种政策。

 县宣传 :负责做好疫苗接种政策的宣传,争取接种人群的参与和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县市监 :要依法对研制、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疫苗流通监管、召回和监督销毁等工作的实施。

 各乡镇党委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辖区和行业的应种人员的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组织人员接种工作,并确定受种人员数量和联络员信息,统筹做好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信息摸底上,要做好应摸尽摸、应登尽登,不区分户籍、参保和年龄。在政策告知上,要做好全面系统宣传,让群众了解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重要性,在充分征求群众个人意见后,有序组织人员到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在联络员上,镇、村干部都要有具体联络任务,及时将信息同所对应的接种点做好对接,确保信息准确、畅通。在人员组织上,要同接种点对接,确保人员有序接种,不能出现人员过度聚集,也不要出现人员断档现象,在接种现场,联络员必须到位,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和人员的有序进场。

 (三)做好政策宣 传。各乡镇(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

  8 负责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电台等新闻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卫生、教育、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本单位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 四) ) 强化督导检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立行政和业务督导组,要及时开展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每日通报、周调度制度,及时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评估,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服务。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导致非本单位人员接种引起信访纠纷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篇二: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1〕3 号)和《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周口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疫情防指〔2021〕4 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营造环境条件的迫切需要。要充分认识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工作。在总结前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稳妥有力推进全县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按时完成疫苗接种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扎实稳妥有力推进疫苗接种。

 (二)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免费接种。

 (三)依法规范疫苗接种和使用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组织责任。各乡镇、县直机关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单位精心组织安排相关工作。

 三、接种人群及时间安排

 (一)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一线检验检疫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物业、商超、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邮政快递、

 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等关键岗位职业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务必在 2021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接种。

 (二)做好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将辖区内或单位中所有 18 岁以上人群作为目标接种人群,优先为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筑工地、监管场所、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校内工作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的人群,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省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在 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接种,总体完成不低于常驻人口 40%的接种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早做好重点人群和目标人群排查登记。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各乡镇、县直机关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村委(社区)、相关部门、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等,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目标人群的排查,按现住址或所在单位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各种各类务工人员登记,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社区和自然村组、不漏一个目标人群,准确掌握本辖区、本单位目标人群情况,每名目标人员均有单位、有负责人管理组织安排接种,为科学准确制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奠定基础。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目标人群的排查登记务必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合理科学配置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县卫生健康委要综合评估现有预防接种服务能力,根据当前疫苗接种需求(现有接种单位每日新增新冠疫苗任务 300-500 剂次左右)、现有设施条件和服务区域,合理设置接种单位。在现有接种单位基础上,通过增加接种台、增添设施设备、增配接种人员、延长服务时间或增加服务频次,扩容接种服务能力。在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依托集体单位医务室、办公室、教室、大型室内活动场所等固定房屋,设置临时接种点,组织开展接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新增接种单位要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

 (三)切实做好疫苗接种相关经费和疫苗供应保障。

 1、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免费接种政策,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医保部门按照实际采购价格向采购机构支付实际接种剂次的新冠病毒疫苗费用,根据接种剂次按月及时向接种单位全额支付接种费用。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充分分析疫苗储存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需求,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

 2、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本轮新冠病毒疫苗接收、分发和接种等工作,建立县级统一调配工作机制,采取精准调配、加快周转、对接需求等方式,提高配送效率,保障疫苗供应。以各医疗接种点为单位,统计本辖区内及定点接种的县直机关单位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苗工作协调组根据各接种点需求计划统筹安排疫苗分配供应。

 (四)科学合理制定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织县卫生健康委和疾控中心,结合目标人群排查登记、接种单位设置、疫苗供应等情况,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实行属地管理,指定接种单位承担接种任务,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具体实施方案,精准安排接种计划;组织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与接种单位做好接种任务对接,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接种任务,避免由于疫苗供应进度和接种工作进度不匹配造成疫苗短缺或库存积压,压茬稳妥有力推进接种工作。

 (五)确保所有参与疫苗接种的人员全员培训上岗。县卫生健康委要按照接种任务配备足够的接种工作人员,及时针对性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等

 技术培训,选配有经验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师资队伍,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接种技术,出现异常反应可及时识别、快速规范处置。

 (六)依法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准预约安排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防止接种现场人员聚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规范做好全流程技术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接种时科学甄别适用人群,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留观 30 分钟,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七)做好疫苗接种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要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全省健康码等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线上自助查询。同时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接种信息报告、疫苗调配和流向查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疫苗管理效率。

 (八)规范疫苗运输使用管理。县卫生健康委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河南省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制定我县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并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疫苗出入库和温度监测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严防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疫苗流失。

 (九)加强异常反应救治和监测。

 1、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卫生健康委要成立救治组,加强对全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划分为若干区域,网格化管理,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做到快速反应,全力救治。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明确定点医院,建立健全救治绿色通道,畅通转诊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2、加强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生健康、药监部门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药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对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病例,根据我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确定补偿金额,承保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补偿。县卫生健康委要制定我县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责任、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管理。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疫苗接种

 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好本辖区、本单位应种人员疫苗接种的组织、宣传和接种工作,落实接种管理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我县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士接种工作,各相关单位做好本单位人员的登记、疫苗接种组织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接种工作。

 (二)建立联系人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社区(村委)都要成立新冠疫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行业、本单位、本社区(村委)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接种单位做好工作对接,做好联系及信息报告,组织安排好重点人群和目标人群及时接种疫苗。

 (三)强化接种信息报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实行日报制度。接种单位每日将承担的接种任务分单位、分社区(村)当日和累计接种情况(应种人数、接种第 1 剂次人数和接种第 2 剂次人数、异常反应)上报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汇总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上级疾控中心。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社区也要每日统计负责的目标人群接种情况,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每日汇总本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工作进度,分别进行分析通报,推进工作开展。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县建立健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通报机制,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加强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情况的总结分析,以乡镇、县直机关单位通报接种工作进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工作进度慢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适时现场指导,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措施,强力推进接种工作。

 (五)加强接种宣传引导。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统筹组织、广泛动员,加强科普宣教,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反应等,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引导各类人群自觉接受疫苗接种,着力提高群众接种意愿、人群覆盖率和接种效率。继续积极倡导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六)强化接种督查问责。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坚决扛稳属地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对疫苗接种工作开展评估,总结接种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对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督查问责,扎实促进工作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接种工作开展督导。

 附件:1.xx 县县直机关疫苗接种对象排查登记表

 2.xx 县乡镇疫苗接种对象排查登记表

  附件 1

 x xx 县县直机关疫苗接种对象排查登记表

  单位(盖章):

 共计

  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篇三: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2021 年 发布 3 3- -1 11 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附致家长的一封信

 日前,XX 市教育局、XX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XX 市 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一、接种对象及时间安排

  本次接种的对象为3-11岁人群(2009.9.1-2018.10.22期间出生),主要为小学、幼儿园学生。在 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第一剂接种;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

 在校学生(幼儿)因疾病等原因未能在集中接种时间内完成接种的,符合接种条件后,应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及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相应剂次的接种,具体接种点由当地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商定。尚未入园的部分幼儿,家长如自愿接种疫苗的,可根据接种服务开放时间,自行带孩子前往接种点完成接种。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10 月 30 日前)

 1.制定方案;

 2.召开会议部署动员;

 3.做好组织和宣传、精准排摸登记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第一剂接种(10 下旬——11 月 20 日)

 2.第二剂接种(11 月 20 日——12 月 20 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

 各地各校做好教育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师生、家长宣传疫苗接种和全程免疫的效果,提高他们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努力做到符合条件、无禁忌症适龄学生主动接种、积极接种、应种尽种。由于 3-11 岁在校学生年龄较少,身体发育还不成熟,抵抗能力和身体的防护意识、能力比较弱,接种工作要更谨慎、更周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合

 各地各校做好疫苗接种的科普宣传,协助学校相关人员熟悉了解接种后注意事项、接种过程的医疗救治保障、后续接种相关健康状况应急处置等工作。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屏障。要采用家长会(视频)、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工作。各地各校要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师生和家长的关切。

 (二)精准排摸登记

 各地各校要摸清底数,根据实际情况准确统计出符合接种年龄段学生的学校分布情况及所处的接种阶段。学校应将纸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下发给学生,要求学生监护人提前阅知。有以下情况可暂缓接种: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或疫苗成分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退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三)科学规范实施

 各地要根据辖区实际和少年儿童特点,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的工作要求,科学制定 3-11 岁人群接种方案,合理安排接种时间和场地,防止人员过多、拥挤,确保有序接种。

 对于 3-11 岁未成年人群,明确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现场陪同直接到指定的接种点接种。需携带孩子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预防接种证,且充分阅读并现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家长要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特别是有关接种禁忌的内容,孩子的健康状况、心理紧张情况、接种疫苗的禁忌及疾病史等如实告知接种医生,有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情况说明;配合接种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疫苗验证等工作。

 学生接种前,应避免空腹、劳累,尽可能在放松的状态下完成疫苗接种,接种当天要穿着便于穿脱及袖口宽松的衣物;学生接种后,务必在接种现场留观 30 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并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

 证上,同时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信息的合并管理。接种后当日,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怀疑由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第一时间报告接种单位和学校,必要时及时就医。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建议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若学生近 14 天内接种过其他常规疫苗,需间隔满 14 天后再安排接种新冠疫苗。

 (四)强化安全保障

 目前,我国 3-11 周岁人群接种疫苗品种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 细胞),免疫程序为 2 剂次,两剂之间的接种间隔至少 2-3 周,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接种前务必做好校对,防止出现接种差错。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强化风险预警,加强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及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防范和处理;针对未成年人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和处置特点,加强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应急处置力量,提高监测质量和管理水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交通、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做好心因性反应科普宣传、制定疫苗接种应急预案,加强接种期间值班执勤、师生管理和悉心服务,鼓励当天接种的学生回家休息,对接种后仍在校学习生

 活的学生,学校要配备相应力量,实施 24 小时健康观察,发现情况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全力以赴保障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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