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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突发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5篇

发布时间:2022-06-04 14:15:02 来源:网友投稿

幼儿园突发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5篇

幼儿园突发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篇1

  一、施工前应对汛、水、电、路等设施详细的布置和安排。在隧道开挖时,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洞口的边坡,仰坡,做好尺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影响隧道的施工安全。

  二、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进入隧道洞内的所以工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遵章守法,听从指挥。对各段的危险点、危险源,作好施工安全方案和防护措施,以防应急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刘巍任指挥长。队员由20名强壮精干、经过专门救援抢险知识培训的.职工组成。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建立24小时轮流值班制,在炸药库配置各类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沙土、堆、铁铲、报警器、对讲机等,配置的各种抢险设备、车辆、防护用品,注意维护及保养,专物专用,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充分利用。指挥部抢险队要能根据现场情况,尽速到达事故现场,尽速做出判断,及时抢险,使损失减少或控制在最低的限度。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和当地的安全质量监督、公安消防119、劳动部门、120救护中心建立有效便捷的联系,有关联系电话要在项目上公示,确保救援及时,减少企业财产损失。

  五、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队伍进行抢险,应在第一时间抢救伤员,防止、控制现场再出危险,要将伤员立即送到医院抢救,确保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及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六、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幼儿园突发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幼儿园突发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篇3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

  2、分管园长、保健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师傅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几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1、各班保教人员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分管园长、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置

  1、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2、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3、由幼儿园在核实无误下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园长室负责将事故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幼儿园突发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篇4

  一、 编制目的:

  根据我公司化学品可能发生燃烧和化学品皮肤烧伤的特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 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我公司位于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东,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20平方米,车间540平方米,职工50人,生产工人20人,主要生产造纸化学品。

  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够燃烧。丙烯酸对人体有强腐蚀,易灼伤皮肤,眼睛直接接触能造成灼伤。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冯益成

  副总指挥、:车文忠

  成员:赵永敬 谭占军 程世玉

  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⑵、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⑸、及时准确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程世玉 李洪俊 郑军波 鞠录民 车秀文 刘兴斌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夏明娟 马占玉

  通讯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张洪波 魏先坤

  警戒组:负责现场治安、疏导、交通管理。

  衣光临 孙福涛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王秀海 宫军

  四、 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⑵、定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

  ⑶、加强车间通讯,完善避雷设施。

  ⑷、减少车间存料,原料与电器氧化剂障离。

  ⑸、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报警措施。

  2、报警与通讯: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护通讯器材确保处于完好状况。

  ①应急电话:

  火 警:119

  匪 警:110

  医疗急救:120

  ②应急物资:

  干粉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一部、移动电话管理人员人均一部。

  ④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护镜、工作服、胶手套。

  五、 应急响应: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⑵、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取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而且首先切断电源。

  ⑶、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⑷、警戒组依据火灾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⑸、救护组对需要送医院的伤员送至医院。

  ⑹、运输组对急需消防物资和保管员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⑺、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迎接消防车。

  ⑻、扑救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2、化学品皮肤伤处置方案:

  丙烯酸烧伤:

  ①、立即移离现场,脱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袜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③、新鲜创面不要随便涂油膏或红药水。

  ④、视烧伤情况由急救组和运输组送医院治疗。

  ⑤、如果眼睛被伤立即用清水冲洗,冲洗时一定掰开眼皮。

  六、 应急结束

  应急灭火或抢救结束后,总指挥部应派人对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总指挥部安排做好抢修恢复工作并总结经验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突发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篇5

  一、锅炉介绍

  1、后勤主任为组长、锅炉房各技术骨干为成员的应急处理小组。

  2、各锅炉房配备应急灯及应急配件及工具。

  3、健全以安全为主体的消防保障体系,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安全可靠。

  4、做好日常锅炉的维修保养,确保锅炉的完好性,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5、定期对锅炉、压力表、燃气安全报警装置进行检查、检验,做到安全可靠。

  6、定期对锅炉安全装置进行手动试验,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7、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通道,保证安全畅通及人员疏散。

  8、对司炉工进行故障应急处理培训,确保故障处理程序合法。

  9、保持通讯畅通,建立锅炉房主管故障逐级汇报制度,紧急情况下可越级直接汇报。

  10、各锅炉房必须在每年供暖开始前和供暖运行期间各演练一次。

  11、在演练之前必须按规定填写任务计划书进行策划,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方可实施。

  具体实施方案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校长及各科室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组成。

  2、应急组织机构由消防灭火组、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协调组等7个小组组成。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4、应急职责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消防灭火组:发生重大火灾或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抢险。

  (4)抢险抢修组: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物资供应组: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

  (6)交通运输组: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

  (7)安全警戒疏散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8)医疗救护组: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9)通讯联络协调组: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公司锅炉发生事故时,启动锅炉事故应急程序。

  四、应急程序

  (一)报警

  (二)组建救援队伍

  1、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组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三)设立临时指挥部及急救医疗点

  1、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设立现场指挥部及医疗急救站。

  2、各救援队伍尽可能靠近现场指挥部,随时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

  3、指挥部、各救援组、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

  (四)抢险救援

  进入现场的各支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部: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分片进行扑救。

  (五)现场警戒

  1、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六)现场医疗急救

  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医院、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七)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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