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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sixiang学习总结【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2-06-22 11: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法治sixiang学习总结【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法治sixiang学习总结【精选推荐】

法治sixiang学习总结4篇

【篇1】法治sixiang学习总结

学习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总结

法制教育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因此,在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是极为必要的。

一、强化意识,法制教育管理制度化

我校一直坚持校长是普法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一直是法制教育的主要领导者和宣传员,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家长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引领全体学生人人参与“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普法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教师先行,法制教育经常化

1.带头学习。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搞好法制教育是促进文明校风形成的重要因素。教师是学生的组织者、引领着,学生的崇拜者、模仿者,是法制宣传的关键因素,加强对教师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纪素质,已经成为我们大家的共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意识,为依法执教、依法治教奠定良好的基础。

2.积极宣传。全校上下形成人人都是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氛围,每位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对学生从正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我校各班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等。通过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制教育,做到了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上课有教案,课时有保障。品德与社会课穿插法律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3.组织教育。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法制的原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受制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徽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全民普法的教育内容均在法制课中得以体现。通过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

三、家长社会教育网络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还与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从而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各个领域。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家教方法,让学生在校接受学校教育,回到家中接受父母教育,做好教育工作的衔接和转化,使其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努力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从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积极和家长配合形成合力,学校每年寒暑假都有告学生家长书,告诫学生家长黄赌毒博的违法性,黄赌毒的危害性劝诫学生家长远离黄赌毒博。并作好假期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远离黄赌毒、封建迷信的教育。通过这些活动,绝大多数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上签名,有的家长还在回执上向学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经过普法工作,我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趋于完善,实现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我校法制教育能持之以恒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更为突出的是近几年来我校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都为零。并且我校在校学生以及毕业的学生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

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观念开始树立,遇事首先要想是否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合法,做事首先要想是否违法,这有效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2016年12月

 渺渺红尘,茫茫人海,没有过早,也没有太晚,遇见的自然是恰逢其时。

  有人说,这世间的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惟有父母与子女,是为了别离。

  父母为自己付出的,永远是百分之百的绵绵恒爱。每当看到满头如雪,弯腰驼背,步履蹒跚的父亲母亲,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们曾用最纯朴、最勤劳的方式为自己撑起过一片天,现如今却是衰老伴着他们走过一年又一年。

  于父母眼里,自己就像飘在天空的风筝,无论飞得多高多远,他们也舍不得松开牵挂的那根线。这种深厚的爱,若高山阔海,就算用一辈子的时间,恐怕也回馈不完 .想来那句: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应是最好的报答。

  记得一首《友情》的歌,里面那段歌词格外打动人:友情,人人都需要友情,不能孤独,踏上人生的旅程……

  听完,特别想感谢那些出现在自己不同人生阶段的朋友,感谢这一路上你们给予的支持和鼓励。此生何其幸运,能成为彼此的亲密挚友。除了家人,最熟悉我的还有你……

  童年,一起玩耍嬉戏;
少年,一起努力学习;
青年,互相聆听各自的小秘密;
愿中年的彼此,都能好好保重自己;
愿我们老的时候还能一起喝茶、一起聊聊不太完美的却又共同参与过的往昔。人生能有三五知己,懂得自己,足矣!

  佛说,每一次相遇都是一场修行。想必爱情更是如此。

  于风雨兼程的人生里,在五味杂陈的生活中,谁是谁的月下客,谁是谁的心上人,谁与谁会一见倾心,谁与谁能相伴到岁末晚景,凭的就是一份缘。

  感谢即将成为自己人生中最亲爱的你,相遇是缘,相恋是爱,相守是情。

【篇2】法治sixiang学习总结

一、必须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通过前一点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
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治是国家机关有效管理与优质服务、社会组织有序管理与优化服务、乡镇有效自治与优良服务的基本依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关系到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升,也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实现。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方式的大背景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维稳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基本路径和主要方法,也是领导干部在维稳工作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
  
  一、法治思维方式在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中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从价值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提出了改革、发展与稳定难题的破解之道。
  
  (一)法治思维是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进一步深化改革,同样需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当前改革已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上,只有把改革真正提升到制度、体制、机制建设的层面,通过法律的形式,形成社会共识,才能成为推动改革的根本力量,才能保证改革不为各种不确定因素所阻挠,同时整个社会为改革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才会降到最低。只有遵循法治的路径,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才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法治思维是推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们所面临难题的根本途径。但发展只能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而不是拼资源、竭泽而渔的盲目发展,如果为了追逐“政绩”急功近利,蛮干式发展,甚至不惜以牺牲法治的方式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只能引发出各种恶性事件和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事实上,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对个人财产和利益的维护,对生态环境的敏感,以及享受发展成果的强烈愿望等,都在挑战着粗放式的发展理念。只有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才能凝聚共识、排除干扰,才能使发展稳定全面推进。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已经成为共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的今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应为常态,绝不允许以“发展”为借口,发生所谓的“良性违法”。
  
  (三)法治思维是化解矛盾的最佳路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领导干部能否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已成为工作成败的关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一方面,政府作为公权力主体必须依法办事,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在矛盾化解中,要融法、理、情于一体,将民众的诉求及各类争议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所指出的“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最佳路径。
  
  (四)法治思维是维护稳定的根本保障。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法治的精髓在于公平性和正义性,只有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才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正如十八大报告强调的:“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二、当前领导干部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无论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还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都亟需各级领导干部培养“法治思维”和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领导干部能否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已成为工作成败的关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树立得不牢。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少,部分领导干部在遇到问题时不能突然形成法治思维,特别是在面临多种问题或是棘手问题时不能首先研判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不能较好地合理合法地处理好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在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中,也存在重过程、轻结果,重形式、轻实效的弊端。
  
  (二)领导意识错位。一是防范意识不强。对于影响稳定的问题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二是推、拖思想严重。三是官本位思想严重。少数领导干部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少数领导干部不能正确把握运用法治原则和精神,不能做到统筹兼顾,灵活处置,一味强调运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不仅影响了行政功能的发挥,而且背离依法解决纠纷矛盾的初衷,损害了法治的权威和尊严,还容易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甚至,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为了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采取“花钱买平安”的办法,一味迁就上访人员,从经济上满足其无理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其他人的攀比思想,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四)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个别领导未能把维稳工作真正抓在手上。主要表现在不能正确分析维稳形势,不能深入研究矛盾纠纷的特点及产生的根源,对于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底数不清楚,思路不明晰,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得力,处于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状态。二是少数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避免出现失误,尤其避免出现伤害群众感情和群众利益的现象是确保稳定的重要基础。
  
  三、对策与方法

  新时期,领导干部只有充分具备了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才能依法履职、依法决策,才能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才能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实现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需要法治作保障,要牢牢树立法治思想,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的理念和体系。
  
  (二)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按照依法治理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制定维稳工作措施。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研究矛盾纠纷形成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便制定好科学、合理的维稳策略,防止在维稳工作中出现被动局面。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维稳责任。要不断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已建立起来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能够在监督合力和实效上不断增强。其次是加强问责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工作,如不断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保证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有效。同时,在公务员的晋升过程中,要将“法治状况”引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标准之中,并且应该占很大的分量,才能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充分体现对他们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如果在这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甚至可以作为提拔的条件。
  
  (四)要真抓实干。习近平同志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就要求我们要避免说空话,说大话,否则就会像赵括一样,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兵败而亡,误己误国。我们化解社会矛盾、搞稳定工作,也要做到说实话、做实事。在法律的框架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在创新社会管理上真抓实干,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亲情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我们只要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将显示出无比旺盛的活力,走向无限美好的未来。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法治方式还存在与提高法治能力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学法的愿望不高、动力不足。一是对学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法律与从事的工作联系不多,存在“学好法律不如干好工作”的心理,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二是不会学。面对我国内容丰富、体系庞大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领导干部不知道学什么,什么法律知识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不知道怎样才能学好。三是没有时间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一些干部忙于日常工作,很少挤出时间和精力学法。

懂法的渠道不多、水平不高。现实工作中,领导干部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渠道不多,仅局限于自学、短期培训等方式,普法宣传往往重在表面、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加之基层一些干部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对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义务的专业法律知识掌握不足,法治能力水平不高。

信法的理念不强、根基不牢。受权大于法的思想影响,加之现行法治体系不健全,信权不信法、信潜规则不信法、信领导不信法的观念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问题时有发生;
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加之“大众违法,难以追究”的现实短板制约,“从众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法治的生态环境。

守法的意识淡薄、自觉性不高。一些领导干部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一是“为政不为”。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必须履行的职责不认真履行,必须完成的任务不完成,得过且过。二是“为政滥为”。超出法律法规界定的权限行使权力,用“人治”代替“法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办事重实体、轻程序。不按法律程序办事,认为“办事效率重要,程序无关紧要”,主观随意现象较为普遍。

用法的边界模糊、能力不强。用法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待、分析和解决问题。但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律明确限定行使国家权力的边界认识模糊,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不强,超出法定界限办事,滥用职权。往往习惯于出台“土政策”、使用“土办法”,遇到问题时不是考虑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而是“惟部门利益至上”,办事过程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依法办事能力不足。

护法的概念不清、行动不够。护法就是要把法律作为最高信仰,对法律心存敬畏,尊法守法,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权威。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形成维护法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观念,“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思想仍然存在,以权代法的思维仍然体现在行政手段上。一些干部敬畏规则而不敬畏法律,敬重领导而不敬重法律,往往更侧重于按照“潜规则”办事、按照领导意愿和要求执行。

三、把提高法治能力的要求具体落实到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基层工作上

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提高,关键是要增强学法的动力、拓宽懂法的渠道、树立信法的理念、增强守法的意识、提高用法的能力、养成护法的行动自觉,促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

增强学法的动力,树立法治思维理念。一要强化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上来,用法治思维提升思想境界,用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二要形成学法的常态化制度。把法治教育列入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在中心组学习会、常务会、民主生活会等增加学法内容,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研讨会、论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三要建立学法考核激励机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度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常规督查,把学法情况和法治能力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拓宽懂法的渠道,努力提升法治素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解决领导干部懂法渠道不多的问题,提升知法懂法水平。一要自觉提升法律知识水平。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清楚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可为能够做到什么程度,自觉用法律规范个人行为和行政行为。二要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大普法、大宣传”的理念,把法治教育列入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积极构建“覆盖全面、横到边、纵到底”的宣传教育阵地网络,促进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制度化、规范化。三要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的渗透、教育、感染、激励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精神融入城乡建设中,将法治意识渗透到干部群众日常生活,营造出学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树立信法的理念,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提高法治能力,领导干部首先要从思想深处转变“官念”,坚定法治信仰,厘清权与法、礼与法、情与法的关系和责任担当。一要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坚定性。要深刻认识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意志的实现,从而敬畏宪法法律,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和破除领导干部“权大于法”“法外之地”“法外特权”的意识,促使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净化领导干部的行使权力空间。二要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信权而不信法,关键是特权思想作祟。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党纪国法和正确权力观教育,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坚决杜绝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

增强守法意识,坚决维护法律权威。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法律,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一要加强依法办事能力建设。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二要严格自律,敬畏法律。要常怀律己之心,对法律心存敬畏,对权力心存敬重,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按法律规范行事,守住底线谨慎从事,主动接受监督,不碰“红线”,不越“雷池”。三要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岗位责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做到廉洁自律,以自身良好的作风树立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提高用法的能力,积极推进依法履职。要按照法律要求、法治方式和法律程序来处理问题,用法治引领和规范执政行为。一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施政。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前积极开展社会听证、权威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杜绝基层领导干部“一言堂”“一支笔”现象。二要坚持公开透明。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层次,增加公开内容,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权力的运行。三要推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
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养成护法的行动自觉。要形成刚性、完整、科学的监督和评价体系,遏制有法不依、不作为、乱作为的冲动,倒逼领导干部养成护法的行动自觉。一要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既要进一步完善推进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各项立法,又要健全保障法律执行、运作、实施的各种具体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落实,真正用科学制度约束权力、服务人民。二要加快法治评价体系建设。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三要严格落实问责追究制。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倒逼干部正确看待权力、合法行使权力、无法滥用权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篇3】法治sixiang学习总结

学习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总结

法制教育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因此,在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是极为必要的。

一、强化意识,法制教育管理制度化

我校一直坚持校长是普法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一直是法制教育的主要领导者和宣传员,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家长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引领全体学生人人参与“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普法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教师先行,法制教育经常化

1.带头学习。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搞好法制教育是促进文明校风形成的重要因素。教师是学生的组织者、引领着,学生的崇拜者、模仿者,是法制宣传的关键因素,加强对教师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纪素质,已经成为我们大家的共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意识,为依法执教、依法治教奠定良好的基础。

2.积极宣传。全校上下形成人人都是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氛围,每位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对学生从正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我校各班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等。通过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制教育,做到了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上课有教案,课时有保障。品德与社会课穿插法律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3.组织教育。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法制的原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受制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徽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全民普法的教育内容均在法制课中得以体现。通过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

三、家长社会教育网络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还与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从而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各个领域。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家教方法,让学生在校接受学校教育,回到家中接受父母教育,做好教育工作的衔接和转化,使其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努力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从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积极和家长配合形成合力,学校每年寒暑假都有告学生家长书,告诫学生家长黄赌毒博的违法性,黄赌毒的危害性劝诫学生家长远离黄赌毒博。并作好假期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远离黄赌毒、封建迷信的教育。通过这些活动,绝大多数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上签名,有的家长还在回执上向学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经过普法工作,我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趋于完善,实现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我校法制教育能持之以恒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更为突出的是近几年来我校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都为零。并且我校在校学生以及毕业的学生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观念开始树立,遇事首先要想是否合法,做事首先要想是否违法,这有效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2016年12月

【篇4】法治sixiang学习总结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_依法治国学习总结怎么写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学习依法治国,了解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下面是词汇网带来的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党的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



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
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



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作为一名大学生在认真观看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后,我清楚的认识到我们大学生应以身作则,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完善自我的法律意识,全面弘扬依法治国的精神。该报告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中心议题,研究部署深化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



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应以法治的思维武装大脑,以法治的要求约束行为,以法治的力量促进公正,以法治的信仰追求正义。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国家应确实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应该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规范守法行动,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可以从以往一个个成为公共事件的法律事件及平反冤假错案的艰难过程中得到证明。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如今,人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
认真学习了会议公报之后,我认识到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法律的生命,重在实施。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法院要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因此,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以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时代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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