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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22-10-11 14:2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意见(全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意见

 

近年来,全区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打造了一批主题特色突出、法治氛围浓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有力提升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区委区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区实际,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提档提质,助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全要素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力争到2025年底前,建成一批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方式多元、数字赋能、社会认同,集法治宣传、文化传承、道德滋养、知识普及、生活休闲于一体的高品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以交流互动、寓教于乐、共享体验为主要特征,充分运用动态LED壁画系统、互动触摸检索系统、全息成像系统、虚拟游戏体验系统、数据链等高科技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推动普法教育供、需端之间交流互动,促进普法教育人力、物力、产品等资源互联、互通、共享,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二)建设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围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区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一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宜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对现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法治文化中心、基地、教育馆、展示厅、书屋和法治公园、广场、小区、长廊、大道、文化墙、景观带等)进行改造提升,融入新元素、注入新内容、焕发新面貌、发挥新作用。

(三)建设行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依托行业系统内各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融入法治元素,推进法治机关(单位、企业)、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建设以行业传统文化、职业文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法治文化为脉络,采取“科技+普法”“业务+普法”“便民+普法”等模式,打造一批行业系统特色突出、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常态化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宣传及服务活动,鲜活展示行业法治文化、依法治理成果,为公众打开学习行业知识、领略法治文化、洞察科技魅力、培育法治信仰的窗口,着力发挥行业领域专业普法、精准普法的积极作用。特别要适应青少年健康成长需求,探索法治建设融入校园建设的方法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载体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教室,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让法治伴随青少年成长。

(四)依托公共设施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合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挖掘和丰富法治元素,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区域景观相融合。充分依托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所、站)等公共服务大厅,以及车站、机场、医院、银行、游客集散中心等公共区域,建立法治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电子大屏等设施,延伸阵地建设链条,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开展“一地一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按照“一地一品”区域特色要求,以法治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等为载体,着力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加强对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加强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微阵地,扎实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

(六)推进法治文化带(集群)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和公共设施(空间)设计,把法治文化融入文化建设项目和各类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文明村、美丽乡村、乡村建设示范村等为基础,带动每个村(社区)至少建设一处法治文化阵地,努力打造精彩纷呈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七)丰富在线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平台。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公共视听终端等,采用电子信息、虚拟信息、数据链等新技术,建设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网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和新媒体普法平台。利用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在线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生动性。

三、建设标准

(一)宣传主题鲜明。阵地(基地)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区决策部署。要充分挖掘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实行法治的历史文化,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具有的突出、独特的法治宣传教育价值和法治文化内涵,挖掘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的法治精神;
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

(二)元素载体多样。阵地(基地)要坚持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充分将法治元素置入各种场景之中,不仅要设置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招贴、图解等,也要设置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景观、以案释法、法条剖析和法治文化装置,利用现代技术、复合型材料、创意工艺和先进的设计理念打造风格独特的法治元素布局,建设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阵地(基地)一般应设置LED法治宣传屏,定时播放法治宣传影视、动漫、法治宣传标语广告等普法宣传内容;
应设置法治对联、法治格言、法规法条等法治元素,摆放法治宣传教育教材、行业知识普及教材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册、宣传页等。

(三)功能设施齐全。阵地(基地)要根据情况,合理设置模拟法庭、展览馆、影视中心等功能区,达到硬件设施完备,警示功能、宣教效果、学习功能兼备。其中,室内阵地(基地)一般应综合使用展板展览、激光视频、四维全息影像、智能互动、VR体验、微缩模型等多样化技术,开发建设互动式、参与式、体验式法治文化游戏设施;
室外阵地(基地)一般应建设法治电子屏、橱窗、长廊、灯箱、草坪牌、碑刻、石刻、雕塑、壁画、法典树、趣味墙等固化设施。

(四)形成规模效应。室内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应能容纳一定人数,建筑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应配备固定讲解员和常年挂点联系的普法专兼职队伍,一般一次应能容纳50人次以上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室外法治教育阵地(基地)应统筹布局,既要考虑单一阵地建设效果,也要考虑点面结合,形成系统效应,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尤其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等系统部署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

(五)加强日常管理。阵地(基地)应保证免费开放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增加公共法治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做到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台账资料齐全。应深入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持续扩大公众覆盖面,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八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着力培育一批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要发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住建、发改、财政、教育、水务、税务、文旅、禁毒、消防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在规划设计、工程审批、土地利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等工作,使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成为靠实普法责任制的有力抓手,增强普法精准性、实效性、生动性的融合平台。

三要提高质量,务求实效。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理念、机制和方式,建好用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要强化基层工作,加强资源整合,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市场投入、公众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投入机制,促进共建共享。要加强指导检查,开展清单化管理和服务评价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品牌。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适时开展命名表彰工作。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将在有关媒体和平台推送各级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情况。各部门单位要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把宣传贯穿建设工作始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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