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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22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1-17 17:4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2022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2022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 镇 乡镇 2022 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和防控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镇党委、政府成立 XX 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

 常务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 XXX 担任,成员由党政综合办、宣传部门、综治办、民族宗教部门、派出所、民政部门、司法所、经济发展办、公用事业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交管部门、农村农业服务中心、文旅教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指挥办、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卫生院等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村(居)党组织书记组成。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等事项。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发生疫情时,镇人民政府报请县人民政府决定,宣布疫区范围;在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镇、集会,以及停止其他人群聚集的措施;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开展群防群控。

 指挥部下设一室五组,分别为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保障组、防控组、专家组、舆情监测组;其中指挥部办公室由 XXX 同志兼任主任,XXX 同志兼任

 2 副主任,其他成员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全面掌握并指导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上级的沟通对接,收集汇总全镇疫情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上汇报;同时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等。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保障组、防控组、专家组、舆情监测组 5 个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党政综合办、宣传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经济发展办等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2. 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交管站、各中小学、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公用事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文旅教体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办、民政部门、中国移动 X 分公司、中国电信 X 分公司、中国联通 X 分公司等主要负责人,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指挥部决定和部署,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全面掌握镇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药物、医疗设备、消毒卫生材料等物资的市场供应和储备等工作;组织各村(居)各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3. 防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消毒隔离等工作。

 4. 专家组

 3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医疗机构中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探讨和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救治技术(含中医),组织对疑似病例的隔离、观察、诊疗,并对确诊病例进行治疗或送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5. 舆情监测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宣传部门、派出所、有线广播电视站站长等相关单位部门。

 主要职责: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的正面宣传、公益报道;加强对新闻网站的管理和引导,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及时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协调、加强对舆情的管控。

 (二)部门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 (1 )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制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 (2 )指挥办: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卫生院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做好病例管理工作;加强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隔离;对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向党委、政府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 (3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与卫健、食品站信息交流,负责查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负责开展对规模养殖场、牲畜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监测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并对规模养殖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配合卫健部门落实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4 ( (4 )经 济发展办:负责各项防控工作经费的保障,做好防控应急储备物资、设备的资金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 (5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强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对流入市场的污染食品、染疫动物、有毒有害物品进行查封、下架并交由相关单位处理;负责关闭疫情发生地的相关交易市场并开展消毒消杀工作。

 ( (6 )公用事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受感染的群众的医保补偿和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协调上级医保部门,将相关救治和药品费用纳入医保补偿目录。

 ( (7 )交管站:负责协调汽车站、车队、火车站做好受感染的旅客同车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的调查随访工作车,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

 ( (8 )文旅教体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各酒店、KTV、网吧、旅游景点等场所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进行营业,严禁酒吧、KTV、酒店举行大中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指导做好进出人员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和“X 康码”查验、场所卫生环境清洁消毒、配备足够的洗手消毒设施设备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 (9 )民政部门:负责对受感染的困难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接收企业、个人和相关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村(居)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做好因病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善后工作。

 ( (10:

 )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组织对疫区封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队落实强制隔离措施;会同镇农林水服务中心查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 (11 )应急管理办: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 (12:

 )司法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法律纠纷处置等。

 ( (13:

 )火车站、汽车站:协调组织对进出车站和乘坐火车、汽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指定的 XX 医院;开通交通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随时运送。

 5 ( (14:

 )疫情防控指挥办:负责指导各美容美发做好进出人员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和“X 康码”查验、场所卫生环境清洁消毒、配备足够的洗手消毒设施设备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 (15:

 )各村(居):坚持“外防输入”策略,保持社区防控“三人小组”常态化运作,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基层疫情防控和日常管理有机结合,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社区居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外来人员和重点人员管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将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三、应急处理准备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各村(居)委、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二)技术培训 镇卫生院认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培训工作,制定方案,全员培训,重点做好要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纳入培训内容,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三)物资储备 各村(居)委、各单位要安排好所需防控经费,准备好适当数量的消杀物品、防护设备等,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按要求配备消杀药品、防护用品、标本采集、检测检验等设备、物资;要预留专用病区(病床)、设置合理转运救治流程,配备必需的诊断、治疗药品及抢救、救护车辆等设备,保证随时处于临战状态。

 (四)医疗机构 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疑似病例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为 XX 市人民医院 XX 医院。各类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转送到 XX 市人民医院 XX 医院诊治,XX 市人民医院 XX 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并按规定及时转诊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或请求上级技术支援。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要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和

 6 首诊负责制,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针对可疑的肺炎或流感样病例要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询问病例的接触史及暴露史,同时要加强医护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和院内感染控制。

 (五)协作机制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一旦获得疫情信息,涉及部门要立即行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四、应急处理 (一)预警与响应 1. 疫情预警 XXXX 市人民医院 XXXXX 医院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报县卫健主管部门决策,按照不同的分级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2. 预警分级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按照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分级标准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为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XX 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二)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 镇卫生院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时,应在第一时向镇指挥部告,病种选择“不明原因肺炎”,后续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更正。

 (三)疫情的发布 疫情信息由上级相关部门或镇指挥部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相关部门授权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五、疫情的控制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立即按职责要求采取措施,控制处理疫情。

 (一)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 应当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追踪密切接触者和标本采集送检及消毒消杀工作。

 (二)医疗救治 镇卫生院要组织医疗救治医生,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全力救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对疑似重症病例,按照相关程序转送到上级医院隔离治疗。

 (三)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者有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便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对可疑暴露者,由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区)、镇应急办、镇司法所和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健康告知,嘱其出现发热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其职业或动物接触情况等。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 14 天。

 (四)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结合疫情发展趋势和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农村、建筑工地、车站及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培训机构、KTV、网吧、足浴、按摩、宗教场所等娱乐场所责令停业;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时,采取就近就地隔离并迅速上报。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婚丧嫁娶宴请活动,禁止集镇、庙会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必要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

 8 作指挥部向镇党委提出建议,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五)疫情的解除 经专家组检测符合国家和省卫健委规定的疫情解除标准,并经镇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解除疫情,进入常规防控状态。

 (六)督办与督查 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对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联动机制的建立、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应急物资储备等。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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